這兩天,兩位網絡名人再度回歸人們的視野。先是“薛蠻子”因患嚴重疾病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,其在高牆內的懺悔書刊發在媒體上;緊接著傳來“秦火火”一審獲刑3年的消息。人們不禁要問:在網絡空間呼風喚雨、激揚文字的知名“意見領袖”,何以在短時間內上演“人生反轉劇”,最終落得如此下場?
  凡事有果必有因。付出了什麼樣的代價,自然緣於做出了什麼樣的行為。當“薛蠻子”沉浸在像“皇帝上朝批閱奏章”的膨脹心態中時,不知他是否曾有一瞬間想過:不經核實就貿然轉發虛假信息,會不會有違社會公義?當“秦火火”變換著微博賬戶,捏造事實、篡改不實信息並大肆在網上散佈時,不知他是否曾在腦中閃念:這樣做是不是觸碰了法律底線?從這個意義上來看,這兩位“網絡紅人”落得今日下場,只能用“咎由自取”、“自食其果”來形容。
  微博等社交媒體的快速興起,客觀上為謠言的擴散提供了便利。但這不能成為放任自我的理由。這也是為什麼,去年10月“薛蠻子”因涉嫌聚眾淫亂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批捕,引發了廣泛的社會討論。正因此,網絡大V遭受法律製裁,實際上是給互聯網使用者、特別是所謂的“網絡名人”亮出了警示牌。類似案例生動地告訴人們:網絡空間一點兒也不虛擬,對這個特殊領域的治理正日臻完善。
  崇揚法治精神、在法律的框架內辦事,已經凝聚起全社會的共識,網絡空間也不應有例外。早在去年9月,最高法、最高檢就聯合出台相關司法解釋,給網絡言論劃定出清晰的法律邊界。有法必依、違法必究,無疑是法治精神題中應有之義。此外,值得註意的是,對“薛蠻子”採取取保候審,是在符合法律規定前提下對法治人文情懷的彰顯;而“秦火火”獲輕判,也因其認罪悔罪態度較好,是依法作出的從輕處罰。
  如今,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早已涵化為公眾的自覺。但對自我言論負責、尤其是對在網上公開發表的言論負責,不少人還感到不適應。這說明,人們的理念並沒有跟上。俗話說,“造謠張張嘴,闢謠跑斷腿。”顯然,闢謠的成本要遠遠高於造謠。一不留神,小小指尖上的一次點擊,就有可能產生推波助瀾的負面效應,對他人造成無法輓回的傷害和損失,甚至釀成非常嚴重的社會後果。因此,每個人都應用理性去戰勝獵奇心理,真正做謠言的終結者。
  傳播快時代,需要慢思考。一些網絡謠言明顯有悖常識和公理,動手檢索一下權威消息或稍微進行一番求證,就不難戳穿。說到底,面對應接不暇的各類訊息,作為一個現代公民,最重要的是不能放鬆警惕。讓我們記住那句著名的懺悔——“不自律,你就是下一個‘薛蠻子’。”
  (寧採,海外網特約評論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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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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